纪实:姐姐扶弟10年,送房又送钱,却被弟弟分尸,弟弟:她活该!
- 来源:第一心理
- 时间:2023-08-20 01:14:19
在2012年,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。在一个贫穷的山村里有三个姐弟,金春云是二姐,金奇是三弟。
毋庸置疑,这个三弟在这个家中是备受宠爱的存在,无论是父母还是两个姐姐,都会尽量满足他的需求。
按理说,他是一个活在爱里的人,但殊不知,当爱过剩,也是会淹死人的。最终,姐姐的爱化为了匕首,刺向自己的心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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溺爱的家庭
金奇和两位姐姐相差了十多岁,从小就是家里的掌上明珠,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。本就是家里的老幺,而且还是男子,家里就更加溺爱了。
特别是姐姐金春云,由于对家庭有着与生俱来的深厚感情与责任,可以说是为弟弟付出了所有,小到日常开销,大到买房。
可以说,她是一个非常“合格”姐姐了。可是为什么会“养出”这样的弟弟。
这一切都是过度溺爱的锅。 过度溺爱的孩子可能缺乏独立性和自信心。他们习惯于依赖他人,无法自主解决问题或面对挑战。
他们可能会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,缺乏自我价值感。她们可能缺乏自律和责任感,不习惯面对困难,无法承担责任或面对挫折。
就像金奇一样,所有的问题都是家人帮他解决的,自然他自己就没有应对困难的能力。他们可能会依赖他人来完成任务,缺乏自主性。
还会缺乏情绪调节的能力,容易情绪波动和依赖他人 。金奇最后在杀掉自己姐姐时就是处于一个暴怒的情绪,仅仅是因为姐姐没有更多的钱可以给他了。
他们可能对挫折和不如意的情况产生过度的消极情绪,难以应对生活中的压力。
还可能面临社交困难和人际关系问题,缺乏与他人建立健康、平衡的关系的能力,过度依赖他人的支持和认可。
在与他人交往中表现出需求过多、缺乏共情和合作的特征。甚至缺乏对自己的真实认知和自我价值感,过度依赖他人的评价,缺乏对自己能力和价值的客观认知。
金奇到最后被判死刑时,都觉得不是自己的错,而是姐姐为什么不愿意多给自己一点钱,对自己的姐姐完全没有共情,只有自私的想法。
永不平衡的内心
在社会心理学上,有关人际交往有7个原则。它们分别是相互性原则、交换性原则、自我价值保护原则、平等原则、相容原则、信用原则和理解原则。
这里想重点跟大家聊聊自我价值保护原则和平等原则。
人的本能是倾向于维护自己的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的,当个体面临可能威胁到自己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的情境时,他们会倾向于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自尊心。
金奇从小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,在他的认知中,姐姐是绝对不会拒绝自己的要求的,所以当姐姐拒绝他时,他其实是会觉得自尊心受损的,姐姐怎么就拒绝他了呢?
是不是自己的价值变低了?于是他就恼羞成怒了,残害了对自己那么好的姐姐。
平等原则说的则是在两个人的交往中,她们付出和收获的需要尽量平等,这样才能建立一个良好的关系。有人可能会说,那父母养育孩子不是无条件的付出吗?
实则不然,父母确实在金钱以及体力上为孩子付出了很多,并且大部分孩子并没有办法从金钱和体力的角度上回报父母,看上去是父母单方面的付出。
其实,父母获得的是一些肉眼不可见的东西,一些精神上的东西,比如养大孩子的成就感,看见孩子笑容时的欣慰感。
金奇的姐姐也是如此,虽然付出了很多的钱和精力,但是她其实是有成就感的,弟弟也是她的一部分精神支柱。
可金奇则不同,他一直接受姐姐无条件的付出,且叛逆。 所以说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,而随着不平等关系的诞生,弟弟的内心也会逐渐扭曲,他的世界观已完全倾斜,他找不到人与人之间的度。
俗话说的“升米恩斗米仇”,也是不平等关系的结果。当人找不到边界的时候,就会入侵占有别人的世界,并且不以为意,他们的世界中,自己才是“神”,
当别人不再付出那么多东西或者不满足自己要求的时候,便会表现出暴怒与怨恨,再不见之前的感恩之心。
所以各位,记得在助人的时候也要留有度,反咬之人不在少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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